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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minedeus

[交流] 认为Jack的死,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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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7: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
2006-03-01 11:57:31 htp://blog.sina.com.cn/u/485d53a3010002qm

高波,李银河老师准备在3月5日开始的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再次提交<同性婚姻提案>,现在"朋友别哭"网站正在进行网友签名支持提案活动.你能不能在博客上宣传一下.详细的提案内容在htp://www.pybk.com/NewsRead.asp?NewsID=6472上有.你能否转载?希望你也能为大家自身的权益鼓与呼.

看到这个留言,我睡了一夜后还是没有忘却,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写下关于自己的想法。
好像这件事还很火爆,可是我却一点也没有兴趣,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已经被多少人挂在嘴边了,现代社会,资讯发达,网络普及到了大小城镇,人们早已没有了古代人足不出户,所以仅靠一个婚姻来束缚人们已经越来越不现实了。在人们没有找到真爱时,无论多么完善强大的婚姻法也是无法无法阻止人们追求真爱的脚步的,而同性爱却省却了婚姻这道坎,通过自身的完美来为同性爱博得更多的空间应该比在立法会议上振臂呼喊强得多吧,为了大家的权益,我强烈呼吁大家不断增强自身的能力,当这个社会上各行各业最优秀的人才都是同性爱时,有没有立法的支持还重要吗。

其实我想我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并不是要逃避婚姻的责任和义务,而是期望有更多的优秀的同志朋友站出来为同志代言,让人们对同志的看法有所改变的时候,自然的同性婚姻提案不用宣传也会很容易通过吧。在各个行业里藏龙卧虎的同志们,勇敢站出来,才是最好的支持!否则人们看到的都是MB(卖的)和那些社会底流的同志,又怎么会看得起他们,给他们特权,让他们结婚呢。

   要人尊重我们之前我们先要尊重我们自己,这是做人的道理,作为同志,这个社会的少数,非主流,我们更应该尊重我们自己,换取整个社会的尊重啊!所以同性婚姻提案支持不支持都罢,重要的是不断完善这个圈子,让更多的依赖别人的同志自立自爱,让更多的优秀同志站出来,相信即使通过了同性婚姻提案,也没有几个人会去登记结婚走进婚姻的坟墓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7: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在高波先生BLOG上的回复,很典型。

转载的博——你和康毛迟早都是要分开的.(注:康毛是高波的BF)

2006-03-05 00:51:26   http://blog.sina.com.cn/u/485d53a3010002sg

请勿责怪我的偷袭行为啊

虽然在SINA上有了自己的BLOG,但因懒于写点东西且不爱在网上凑热闹,所以逗留在BLOG上的时间较少.
某夜,未有睡意,我在网上乱踩陌生人的BLOG,竟看到了一个帅哥,他的那篇"我的爱人康毛"吸引了我.
实话,有点反感.但又好奇,是好奇让我对高波的BLOG从每一页开始翻起,连续看了二夜,还没看完(当然,对着电脑眼睛特难受,通宵达旦的事,我是很少干的)
我很想坦白地在那留言,说:我不喜欢"同志"人群,我要高举反"同性性恋"的旗帜.
但在人家家里说人家不喜欢听的话,的确是有点不厚道.毕竟,我是正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还懂得点儒家待人接物的礼仪.我想,还是回到我的BLOG吐吐水吧.
不过,我还是有点怕,怕隐身于十三亿人群中的浩大"同志"队伍的口水把我淹没,更怕的事,我的BLOG有可能被某人偷偷地给黑了的后果.
这么多年来,这些特殊人群中竟有人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站出来对着中国人民声言:我是"同志".
现在有了先驱,"同志们"都在蠢蠢欲动,我竟在吹反调,我岂不起没罪拿罪受.假如我是个"同志",我也会反感这类标榜自己清高正常的人.
还好,我不是"同志",对我而言,这没有假如.我庆幸!
自小我便喜欢和一大帮同性玩,而且还常同床共枕,大家做朋友做姐妹,怎么胡闹都行,但不能碰触对方的身体,尤其在床上.
太恶心了.
我就是如此的纯粹,我确信"异性恋"才是自然界的常规.
我一直都认为"同性恋"是违背这种常规的,是一种变相变质的人为怪癖,类同于"露阴症"等心理病症.
当然,我也并非是那种迂腐的人.如对于"变性人",我是宽容的.
最起码,人家虽然改变自己的性别,但人家过的,是正常人的生活,人家依然会选择"亚当和夏娃"的生活.如金星,多有女性气质,人家一家子是何等的融洽,有爸爸妈妈的家,才是美满幸福的家.
这种人,才叫做勇敢,历经身心的痛苦,重新脱壳而活.
前些日子,媒体大肆报道英国某市同性恋者可拥有合法的婚姻权利,我觉得那二个明星级的男士的笑容是那么的恶心.
试想一下,二个大男人,都有着硬且大的凸点,光溜溜地躺着,发泄的插入点是人体消化系统排泄脏物的通道...
有点毛骨耸然.
同性与同性间的关系,应是讲义气的兄弟关系,能说知心话的姐妹关系,或是因欣赏而产生的惺惺相惜等,而并非是有悖常规的性爱关系,那怕是自认纯洁的,那也是沾污精神文明的.
唉,二个如此帅的哥们,真是浪费了老天对他们的宠爱,多枉啊!假如他们能从身心接受异性,
哪怕与相貌普通的异性结合,生个漂亮的孩子,那多多少少也为美化社会或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做点贡献呀.
多浪费.
真为可爱的小乐乐担心!
还有康毛的父母亲,在那相片里,我似乎察觉到父亲的尴尬.假如他们或是他们的亲朋好友在网上看到这一切,他们的感受会怎样呢?
毕竟,这在中国!
不过,我还得特别声明一下,无论别人如何选择自己对于爱情的性取向,那是别人的事,以上纯粹是说说自己的看法及感受而已,并没有歧视抑或不良的成分.当然,我也是不会祝福.
"有情人终成眷属"那是给天下所有相爱的男女的.
不过,我还是得说一下,我心里最真实的话:高波,你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你想了你该想与不该想的,你做了该做与不该做的,你说了你该说与不该说的.
古代里最至高无上的皇帝都没你这种福气运气及洒脱.
对于你赤裸的坦白,俺举双脚双手表赞!我们活得太累了,我们的面具太多了.
事实,我也很想说,我内心最隐闭且更有可能对别人而言微不足道的东西,但我仍然不敢.
高波,你是这世界最真的名人!(本想说"你是条真汉子"但怕用词失误,唯有奉承)
假如你不在乎"天长地久",我再送你一句话:你和康毛迟早都是要分开的.
并非棒打鸳鸯,女性的直觉而已!

注:这就是这会的隐性压力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7: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篇说出我心声的帖子,帮助大家对同志心境的理解

发表于: 2006-03-07- 02:06 AM    发表主题: 我们,或许只能是永久的边缘[一点感想,酸一下]
forum.friends6.com/viewtopic.php?t=45209&sid=ff34fc9553185ba3b34720d5ffc561f3

     前几天,偶尔翻到同居女朋友看完被丢在一边的报纸。典型的女性杂志,小吃,八卦,娱乐,美容。刚想直接丢掉,却不小心看到尊小金人,和它身边金色的标题“第78届奥斯卡,畸恋者的狂欢派对”,有意思,每个字都渗透着对非STR人群的歧视与娱乐心态。习惯这种语气了,所以看了下去,只当是学习了解。

  文章内容是围绕奥斯卡近来青睐“性与政治”,或是边缘问题而阐述的。语气涉及HOMO或TRANSGENDER时流露出的歧视,引发我对我们[GLBT(GAY,LESBIAN,BISEXUAL,TRANSGENDER)]的被娱乐现状的一些想法。

  近年来,影视的题材,有不少选择同性话题。这么多的“同类”影视,有多少可以和我们在现实中的认知联系上呢?

  有多少人真正在表达现实中的“我们”?而又有多少不带自身视角的故事出现?不是希望的童话,不是创作者臆想的状态,而是真实的我们。现在有关我们的东西,我们能认同多少?我们又能在其中找到自身多少?几乎是铺天盖地的GLBT洪流中,我们是否在这些讨论我们的东西中迷失自身了?

  被关注是好的,起码有机会让人了解,接受。问题是极大部分关注源于这是热点,就像现在最HOT的星,最HIT的节奏一样,成为暂时的娱乐餐宴。我们如此无助,无奈。一个个感动我们的故事,却是源自我们,又被我们消化的产品。不是我们的人或许生产着故事,或许观望着整个过程,或许觊觎着另类的刺激,或许鄙视尽享眼前饕餮盛宴的畸态。我们中有多少人明白,华丽的影像,美丽的童话背后是怎样的现实?又会带来怎样的结果?他们中又有多少人,愿意接受异己,渴望了解,就像是看到他们时一样的看到我们?而当他们讨论着我们,说应该接纳这群人时,又有几分真诚,几分怜悯,几分不把我们当作话题的心态?

  他们中,有我们的朋友,我很感谢,甚至感激他们。因为接纳不同,需要的不仅仅是开化的思想,更需要勇气。

  可,作为我们,我们需要清醒。自我是在生活,“你我他”则是生存!

  如今隔三差五,我们便像手术台上的尸体一样被拿来研究,案板上的肉一般拿来烹调,茶余饭后的开胃调料似的随大众的唾沫星子在空气中弥散。

  没关系,因为我们渴望认同,渴望以后能加入研究者,烹调者,喷唾沫者的行列,这是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所以,不管解剖的人有怎样的目的,报何种心态;烹调的人加入什么调料,做出怎样食客喜好的色香味;唾沫星子弥散时主人情绪如何,消化是否良好,呼吸着它们的听众怎样交换着眼神,甚至唾沫星子本身气味是好是坏;我们都没关系。现实如此,弱势只能如此。

  当我们喝下一碗碗或热辣,或温婉,或甜蜜,或惆怅的汤时,我们是否该理性点体味其中滋味?喝下后,我们是否该放下碗,微笑着对做汤的人说:“味道不错。”然后转身离去?因为再好的汤,喝过便喝过了,仅一碗汤,便就此驻足,何来与生存推手的游刃有余,进退维谷?所以,我们是否该专注自我,更多只是走好自己的道路?

  不管怎样,汤还是有人会做下去的,我只是很期待做的人多些纯粹的真诚,喝的人保留自我的理性,看的人多些理解沟通的可能,评论的人卸下满身娱乐的繁华,多少背起些实在的责任,在人性的深层。

  在如今声势浩大,摧枯拉朽的GLBT浪潮中,是被顶上浪尖出头的我们,还是作为娱乐消费品而被蚕食的我们?在权利维护的呼声中,几分一呼百应,底气十足,几分声嘶力竭,空洞无用?我们需要清醒,尤其几十年,几百年之后的黎明快来时,因为,YOUKNOW,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也许比想象的更黑暗,即使阻挡不了黎明的来临,或许带出一个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黎明。

  现实有时看似繁花似锦,歌舞升平,或许是我们迷醉于自我的镜花水月,看不清真实中各自肚肠的魑魅魍魉。

  古人说,天圆地方,我们就在这世界的边缘,维持最微妙平衡或许不会掉落。可我们在中间人看来,永远是身后有着未知混沌无尽黑暗的边缘。

by katzen
发表于 2006-3-8 10: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的权利本自天生,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如果没有爱的权利,梁山伯与祝英台,董永和七仙女,他们如何相爱?

我想你能力与权力的概念,人的有些基本的能力是得自天然,权力却并非如此,人能相爱时说到底是因为人有感情,而不是说把某种权力给你,你就可以爱,不给你,你就不能爱,人都有爱的能力,实际上所有人也都该拥有爱的权力,但是有的时候,被其他的事物所剥夺。
圣雄只适合于印度这个民族,而不适合其他民族,而且即使印度殖民地独立了,也被分为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后脱离巴基斯坦独立)和印度,最后还留了个克什米尔。不敢想象,如果孙中山先生如果非暴力不合作,中华民国能不能建立;华盛顿总统非暴力不合作,美国能不能建立··············· 而且我没有看懂你这句话,什么和我看法相反?难道JACK在无声地反抗吗?他一直在顺应“潮流”,无力无比,他的死使这样的悲剧加以升华,显得力大无比。在我看来,反抗的是ENNIS,反抗他自己,反抗这个社会。这个电影我看了11遍,每一遍都很认真的看完,再看一遍理解也不会变到哪里去,或许有了BF后,心态会变的,但愿如此。我没有否认JACK为爱的努力,我只是思考,这样的付出是否值得,对露铃和他的儿子是否公平。

我想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世界上知名的革命者,大多本性都不是暴躁的人,相反他们都有悲天惘人的情怀,所以才能成为领导者。我们讨论的并不是革命与否,顺应潮流,一直想隐藏自己的是ennis,无力的也是他,假如他不是这样,他就该早早的就和jack一起生活。尽管你看了11遍,但是我还是要说,你其实……
什么是”人的本体“?什么是”所谓的缘法“?什么又是“离散数学上的逻辑关系”?抱歉,这些似是而非的哲学和数学术语,我没有看懂

你不理解,我也没办法教你,这是很遗憾的,我想我理解你的意思,我并不是故意拿这些东西来装蛋,只是我所学的东西,使我习惯性的让自己的意思更和逻辑。
爱情的结果并不一定是婚姻,这是很普遍的现实,特别是现在。有人讲过 “人的一生会遇到四种人:最爱你的人、你最爱的人、与你结婚的人 以及 你最终遇到的面对死亡的镜子看到真实的自己!几乎不存在你的真爱就是最爱你的人,反之亦然,这就是现实”,和你产生婚姻的人并一定是你爱的人,或爱你的人。仅仅在这一点上,把爱情和婚姻等同,就是不恰当的。

爱情的终极是不是婚姻,我其实不敢断言,但是很多相爱的人到最后,都选择婚姻,在我看来这是关于人一生最大的承诺,尽管不相爱的人也可能走进婚姻,这种没有爱的前提的东西真的是不要也罢。
我不知道你是否承认,但我认为你应该承认,同性之间和异性之间的爱情都是一样的吧。既然他们的爱情是一样的,那么他们则都是这个社会的世俗,何来“他们对抗的整个社会的世俗”,同性之间的爱情 并不比 世俗的异性之间的爱情 高尚啊。

我想世俗这个形容词也许我用独不恰当,我该用偏见,实际上同性恋真的想成为你口中的世俗,只是另一种世俗或者就说偏见,不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大多数的人都带着有色眼镜来看,觉得变态,下流,爱情本身是高尚的,没有同性异性之分,但是有的人偏偏要将他们区分的很清楚,这是现状,我们都看得到。
我质疑的只是同志之间的“婚姻”——现阶段的。您“明白婚姻是关于责任的一种约束,婚姻也是一种权利”,我想反问一句:为什么同性恋不可以没有婚姻?难道异性恋有婚姻,同性恋必须要有吗?而且现在异性恋的婚姻,不完美的地方太多了,再把这种制度加到同志的头上,还说:“你看,我们多开放,都允许你们结婚了”,我丝毫不感到高兴,只感到悲哀。

对于不想走进婚姻殿堂的人来说,立法上支持与否,都没有关系,但是那些想结婚的呢,想在法律上给自己一个合法的保护的人们呢,被告知,你们不可以结婚,那么这是怎么道理呢,婚姻是灭=每个人的权力,为什么现在只有异性恋才能有呢,现在不是完美不完美的问题,而是根本不给你机会的问题,老实说,我对立法支持的问题其实毫不关心,因为就算立法支持了,在这样的环境下,真正的能走进去也需要巨大的勇气。但是不是说我自己不关心它就不需要了。


我看得出,你应该不是反对的人,但是我想你曾经受到过伤害。或者看到了太多不好的东西,有些问题要从根源上考虑,正因为同志之间的关系没有法律保护,所以才会出现这么多不负责任,只求肉体发泄的现象存在,实际人们的心底都是希望有一段安定长久的关系的,所谓人一生遇见的四种人,也许是对的,但是四种人并非四个人,可能四种人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当然我不是迷恋童话的小孩子,这样的事情的确非常少,但不代表就不存在。而且我自己就真心的希望遇见一个这样的人。这就是爱情理想。实际上我很能看透现实的让人失望之处,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自暴自弃的借口,假如这样做,同样是因噎废食,很多寓言听起来简单无比,觉得那样的错误自己不会犯,但是实际上……
发表于 2006-3-8 10: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看出来,这个话题再说下去,也只能是你说你的道理,我说我的原因,实际上这样的问题也说不清楚,所以回完上面那篇我就再也不参与争论了。
发表于 2006-3-8 12: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minedeus 于 2006-3-5 12:20 发表


误解我了
我没有否认Jack的意思,只是认为他这样爱的方式不可取,特别是在那个时代。
不止那个时代,即使现在,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也是需要极大勇气的。

QAF上,一个患爱滋病的叔叔一句话很经典。他和 ...

刚才重温的时候特别注意到了这一段,BBM这么感人,就是因为它是真正的生活。生活不是这样的吗?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要面对.也许不是爱情就是工作,亲情....
"爱是恒久忍耐...."引用<<圣经>>上的一句话,虽然基督教强烈反对同性恋,很多敌视同情恋的人也是引<<圣经>>为依据,但是看到JACK的妈妈,一个生长在保守环境下的基督徒,充满母爱的对ENNIS说,"回来看我们",我觉得这才是一种大爱,能理解,更能包容.
发表于 2006-3-8 21: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和DOMI两个人的对话吓死我了,你们可以做思想家去了,
发表于 2006-3-9 11: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同侍卫官的话,但我觉得,除了“失去”,一定有其他方法让人明白真爱,当然,“失去”是最有效的,但也是最残忍的。
发表于 2006-3-9 12: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turnMercury 于 2006-3-9 11:55 发表
我认同侍卫官的话,但我觉得,除了“失去”,一定有其他方法让人明白真爱,当然,“失去”是最有效的,但也是最残忍的。

电影不就是方法之一吗
发表于 2006-3-9 13: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turnMercury 于 2006-3-9 11:55 发表
我认同侍卫官的话,但我觉得,除了“失去”,一定有其他方法让人明白真爱,当然,“失去”是最有效的,但也是最残忍的。

ENNIS是爱JACK的,这点我们都同意。
我相信如果ENNIS愿意选择,他不会与ALMA结婚,会与JACK厮守。他对于自已身份的认知存在矛盾,一直在逃避爱,逃避自己,逃避别人的眼光,隐忍的他太需要婚姻的伪装了,结果伤害了身边所有的人:JACK、ALMA、他的女儿、酒吧里的姑娘。
当然,这是社会的不平等造成的悲剧,但这种不平等不能只靠逃避和伪装来解决。世上本就没有路的,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你愿意成为铺路石吗?还是只准备剪彩?
《断背山》并不只是一部讲述同性爱情的影片,也并不只是一部控诉现实残酷的影片,真正的理由是告诉世人:如果有一份真爱在你的面前,决不能逃避,决不能退缩,因为当爱失去的时候,你才会明白什么是真爱……(侍卫官)
发表于 2006-3-9 13: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同dominedeus这种“水到渠成”的方法让人们接受同性恋和同性婚姻
发表于 2006-3-9 18: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minedeus 于 2006-3-8 07:27 发表
试想一下,二个大男人,都有着硬且大的凸点,光溜溜地躺着,发泄的插入点是人体消化系统排泄脏物的通道...有点毛骨耸然....


异性之间也有肛交和口交,而且很流行,怎么就不“毛骨耸然”?!
你是无知还是偏激?!
做人要厚道一点、中诚一点!
发表于 2006-3-9 20: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turnMercury 于 2006-3-9 18:29 发表


异性之间也有肛交和口交,而且很流行,怎么就不“毛骨耸然”?!
你是无知还是偏激?!
做人要厚道一点、中诚一点!


毛骨悚然是感觉,感觉是没法讲理的。要辩论最好讲逻辑,而逻辑是不涉及rp的。。。
发表于 2006-6-5 17: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我的见解

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现代我们有这种那种的高科技来解决两地分居的痛苦,那JACK OR  ENNIS又能怎样呢?还是一年见两次,还是以钓鱼为借口吗?
在我觉得,相爱的的人想永远的拥有对方,想永远的和他在一起,这是非常正常的想法,换了你,你回选择在一起还是一年两次呢?
发表于 2006-7-18 14: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说实话有点累。其实人与人处的环境不同,思想,人生观都不尽相同。所以这样的争论是不会有结果。开始看到楼主用了“活该”两个字,虽然加了引号。但是心里真可谓别扭难当。可能如楼主所说的这是加了引号的活该。此活该非彼活该。(有点晕...)不过,楼主,你的言词还是微有偏颇的。呵呵....不引原话了,该说的别的筒子都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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