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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15: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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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可以把握我的脉搏,而且准确的望闻问切出我最隐晦的连我自己都不愿承认的东西。也许,我只说也许,我有点喜欢小旭!我就算讳莫如深,他也可以看得出来,不愧是萧晓。可是那种喜欢是不同的,我只是喜欢跟他偶尔打打篮球,或是一起讨论一些曾经玩过的游戏,仅此而已。因为他篮球打得很好,跟我也算好拍档,游戏打得也好,算作我的对手。充其量算作兄弟吧?他对我也很好,也许平时当他是小孩子才没有过多想起他来,但是在萧晓跟我未说话的那几天里,他确实真切的陪过我,哪怕他也会跟我一起沉默,但是身边有个兄弟陪我抽烟,我就很满足了,起码不会感到就我一个人那么的无助。偶尔他也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可我却一句都没记住,所以有点对不住他吧,在萧晓跟我重新好起来之后,连一起抽烟都会觉得浪费时间,这是不是算作“狡兔死走狗烹”呢?用词不当,但是意思差不多吧。
一段青春飞扬的故事,感觉不是在看别人的故事,是我们自己的青春,就应该好好把握,仔细品位.青春是美好的,而溢于其中的爱情则更是天上人间,其实是陈默与萧晓也好,ennis与jack也好,他们是最幸福的,谁说不是呢?他们所拥有的,有些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尝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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