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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正

Agenor带你走进科学(5月20日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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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1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
我也有文化啦~~~哈哈~
发表于 2007-5-4 15: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尸是真的?
很喜欢这个音乐,不过这个人唱的有点问题,《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主体曲放这是蛮奇怪的
发表于 2007-5-4 15: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尸这个习俗在湘西是真实存在的,但是现在好像已经没了。但是那具被赶的“尸”是假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18: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程清 于 2007-5-4 15:01 发表
赶尸是真的?
很喜欢这个音乐,不过这个人唱的有点问题,《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主体曲放这是蛮奇怪的




好耳力!我小时候超爱看《我和僵尸有个约会》,每天晚上和姐姐看的热血沸腾,吓死我了!!!!!!
发表于 2007-5-4 21: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湘西不止赶尸出名 下蛊也出名的我有个同学就是湘西那边的..他奶奶要教他蛊术..他说他怕 不学
 楼主| 发表于 2007-5-5 13: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zhengri 于 2007-5-4 21:04 发表
湘西不止赶尸出名 下蛊也出名的我有个同学就是湘西那边的..他奶奶要教他蛊术..他说他怕 不学


li同学给我一个好想法~
我为大家介绍蛊术!谢谢li~
 楼主| 发表于 2007-5-5 13: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蛊:

蛊是一种以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是一种较古老的神秘、KB之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谷子储藏在仓库里太久,表皮谷壳会变成一种飞虫,这种古人也叫r`为蛊。左传昭公元年说:“谷之飞,亦为蛊”、“谷久积,则变为飞蛊,名曰蛊”。从谷壳变成的飞虫与米糠不同:飞虫会飞,米糠不能飞。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曰:“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本草纲目》里说:造蛊的人捉一百只虫,放入一个器皿中。这一百只虫大的吃小的,最后活在器皿中的一只大虫就叫做蛊。可知蛊本来是一种专门治毒疮的药,后来才被人利用来害人——“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蛊的种类:

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因此大多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被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后取出,存放于香炉中便成为金蚕。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虽然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主人必须经常对金蚕诉说自己亏欠了多少钱,否则金蚕会要求主人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就作祟。养金蚕的人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叫“嫁金蚕”,方法是用一包银两、花粉和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等贪财者来拾取,这样金蚕便会跟随拾获者而去了。金蚕可以致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疳蛊,又称做“放蛋”、“放疳”、“放蜂”,在广东、广西民间流行。制法是在端午时捉蜈蚣、小蛇、蚰蜒、蚂蚁、毒蜂、蝉、蚯蚓等加头发,晒干后研为粉末,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之后放于饮食中就可毒害人。泥鳅蛊,是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与人吃,使之中毒。至于石头蛊、篾片蛊均都是以蛊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施蛊的方法:

施蛊的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蛊女施蛊则是下在饭菜中,《赤雅》:“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下蛊时有的是下虫本身,有的是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其涎沫,但有时不经过食物也能施蛊。刘南《苗荒小记》:“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
 

患蛊者的症状和预防:

刘锡蕃:“中蛊者,或咽喉肿胀,不能吞饮;或面目青黄,日就羸瘠;或胸有积物,咳嗽时作;或胸腹胀鼓,肢体麻木;或数日死,或数月死”。蛊毒之害,虽有方法医治,也不应轻易尝试。据说预防之法有:(1)凡房屋整洁,无灰尘珠网的,是藏蛊之家,切勿与之往来。(2)凡食茶、水、菜、饭等物之先,须用筷子向杯碗上敲动的,是在施毒,急须向主人问道:“食内,莫非有毒吗?”一经问破,可免受毒。(3)携同大蒜头出行,每饭,先食大蒜头,有蛊必吐,不吐则死,主人怕受连累,当然不敢下蛊。(4)大荸荠,不拘多少,切片晒干为末,每早空心白滚汤送下(以二钱为度),纵入蛊家,也可免害。(5)蛊之由饭酒中毒的,分外难治,故出外宜以不饮酒为原则。



民间始终流传着一种说法:如果对苗女用情不专、始乱终弃,最终会被蛊惑而死。
  
  但这种说法往往只在私下里流传,很少会有人正面去谈论,似乎谈论这种事情也有着某种忌讳,从而更使这种类似的事情愈发地神秘而KB起来。
  
  自古苗女多情。山里的女儿天真、单纯、敢爱敢恨,哪里知道人心的险恶,有时虚情假意的海誓山盟也会当成情郎剜心掏肺的真情告白。所以,为了保护美丽的苗女,苗人自古就有一门传女不传子的独门技艺: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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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5 13: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蛊术
偏远的苗族聚居地区,如果小孩吃食硬物,不小心嘴里起了血泡,做母亲的便一边慌忙找针把血泡扎破,一边愤愤地骂道:“着蛊了,着蛊了。挨刀砍脑壳的,谁放的蛊我已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要是吃鱼不慎,鱼骨卡在了喉咙,母亲就会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咽几大口饭,将鱼刺一股脑儿地吞下肚里。随后叫小孩到大门口默念着某某人(被认为有蛊者)的名字,高声喊叫:“某某家妈有蛊啊,她放盅着我,我知道了,她不赶快收回去,我是不饶她的:哪天我要抬粪淋她家门,拣石砸她家的屋顶,让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蛊,有儿娶不来,有女嫁不去哩!”喊声中充满了愤怒和仇恨。据说通过这种喊寨的方式,“放蛊”的人听见了,心里害怕,就会自动将“蛊”收回去。

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有苗族学者调查后认为,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他们认为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着了蛊。属于突发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就好了;属于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 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的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传说中制造毒蛊的方法,一般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晰蝎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啮食、残杀,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蛊的种类极多,影响较大的有蛇蛊、犬蛊、猫鬼蛊、蝎蛊、蛤蟆蛊、虫蛊、飞蛊等。虽然蛊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来,蛊就被认为是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造蛊者可用法术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对于毒蛊致病的法术,古人深信不疑,宋仁宗于庆历八年(1048年)曾颁行介绍治蛊方法的《庆历善治方》一书,就连《诸病而侯论》、《千金方》、《本草纲目》等医书中都有对中蛊症状的细致分析和治疗的医方。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蛊主)进攻,索取食物,蛊主难受,就将蛊放出去危害他人。放蛊时,蛊主在意念中说:“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尽缠我!”蛊就会自动地去找那个人。或者在几十米开外,手指头暗暗一弹,蛊就会飞向那人。甚至有人说蛊看中了谁,即爱上了谁,就叫它的主人放蛊给谁。不然,蛊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蛊者不得不放。苗族民间就流传这样一则放蛊的故事:

从前有位有盅的母亲,盅看上了她的儿子,做母亲的当然不愿意她的儿子。但是,盅把她啮得很凶,没有办法,她才答应放蛊害儿子。当这位母亲同她的盅说这些话的时候,正巧被儿媳妇在外面听见了。儿媳妇赶紧跑到村边,等待她丈夫割草回来时,把这事告诉了他,并说妈妈炒的那一碗留给他的鸡蛋,回去后千万不要吃。说完后,儿媳妇就先回家去,烧了一大锅开水。等一会儿子回到家来,他妈妈拿那碗鸡蛋叫他吃。儿媳妇说,鸡蛋冷了,等热一热再吃。说着把锅盖揭开,将那碗炒鸡蛋倒进滚沸的开水锅里去,盖上锅盖并紧紧地压住,只听锅里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和摆动。过一会没动静了,揭开锅盖来看,只见烫死的是一条大蛇。

这些所谓的放蛊方式当然是无稽之谈。至于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有见过,当然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了。

虽说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但苗族的一些妇女却深受这种观念的诬害。人们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传给下一代女性,而不传给男性。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有蛊”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来,那么他们的下一代,凡属女性,均要从她母亲那里将蛊承传下来,并代代相传。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被诬为黑巫术的传承者。一切男性巫师无法解释或禳解的天灾人祸,统统被扣在了女巫的头上。于是,妇女有蛊的荒谬结论就这样被推理了出来。

由于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明人邝露说,壮族地区的“峒官“提陀潜抓到施蛊妇女后,将其身体埋在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再在蛊妇头上浇上蜡汁点火焚烧。在苗族地区,被诬为有蛊的妇女,尽管不会都有性命之忧,但被诬者名誉扫地,受人歧视非难,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认为有蛊的人家,受尽歧视和羞辱,连亲友也害怕与之往来。不论谁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师说中了蛊,那么有病人家就指桑骂槐地大骂,骂的是谁,人们心照不宣,而被骂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开头的喊寨。有蛊的人家也只好忍气吞声,因为一申辩,无异于公开自己家里有所谓的蛊,所以只好凭白遭受这等羞辱。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民国时期湘西有位汉人,曾在军队中做过官,有权有势。他得了腹部膨胀的怪病,每当膨胀时,似乎觉得腹中有物在游走,由于请的几位医生医术不高,吃药无效,便归咎于被邻居苗妇施蛊。经过巫师多次作法仍然毫无起色,这位汉官一怒之下把邻居苗妇捆绑后吊起来,百般辱骂,施以非刑,差点将其折磨而死。苗妇的丈夫慑于汉官的权势,敢怒不敢言,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观。后来过了一年多,经人介绍,这位汉官延请一位高明的医生诊治,该医生看后,说是某种鼓胀病,并不是什么蛊毒。果然一剂药吃下之后病就好了。可怜苗妇无故含冤,差点殒命。经过该医生的证实,这位苗妇才恢复了清白的名誉。而那些一辈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妇不知又有多少!

更有听信巫师的谬传,造成家庭拆散,一家人反目成仇者。民国时期在湘西凤凰县,有一位70来岁的老妇,身染风湿肺疾,得病半年多了,医药无效。老妇早年守寡,有一个儿子,儿子早已娶媳,并生有三男三女。儿子和媳妇非常孝敬,一家人和和睦睦。有一天,一个补锅匠路过此地,到这一家找个地方歇息,见老妇躺在床上呻吟不已,就上前询问。补锅匠夸口说:这种病最好医,得了这种病的人,我不知医好了多少个。下药后马上止痛,7天就痊愈,保证以后永不复发。老妇信以为真,就请他医病。补锅匠说,只有先设神座除掉草鬼(蛊),药才有效,并讲了一通如何设神座请神除草鬼之法。老妇见他说得头头是道,更加相信。双方当即讲定除肉酒、香火、法币3元外,再加1丈2尺青布作为报酬。礼物备齐后,补锅匠把“药”也采来了。该补锅匠极其狡猾,特意在一个十字路口设神座请神,以为路上行人多,一定有妇人经过观看,他便乘机诬陷其为盅婆,好骗取钱财。岂料作法两小时之久,并无妇人经过。回家后老妇觉得补锅匠不灵验,大说其不是。补锅匠怀恨在心,便刻意挑动一家人成仇,他诡秘地对老妇说:“此草鬼婆不是外人,正是你家媳妇。我不便施用法术加害于她。别以为我求神不灵。”说罢,将礼物一卷而去。老妇因损失钱财大为懊丧,把愤恨转到儿媳妇身上,大骂儿媳妇是蛊婆,并准备到官府告儿子忤逆不孝。后经族人再三劝解,同意不状告儿子,但逼儿子立即退妻。儿子不肯休妻,老妇人便把儿子、媳妇逐出家门,并发誓与儿子一刀两断,死后也不要儿子送终。好端端一个和睦家庭,被补锅匠活活搅散。那补锅匠拐骗财物后,一去不返。半月之后老妇就病死家中。

在苗族地区,以盅婆名称骂人或泄私忿进行报复,会惹出纠纷。1971年,贵州镇宁、安顺、紫云三县交界处的革利寨卡子门朱某的小孩生病,骂说是她弟媳杨某放的“蛊”。这话被杨某舅家知道。如果说杨某有蛊,等于说杨某的母亲有蛊,也就是说杨某的舅家世代有蛊。杨某舅家大怒,便派人提刀到朱某家,要她把“蛊”拿出来看,否则就要她的命。吓得朱某连话都说不出来。祸起于因为她平时与弟媳有些矛盾,即借小孩生病造谣生事。于是只好给杨某的舅家认错,并把家里仅有的一条狗、三只鸡宰杀,向杨某的舅家赔礼道歉。

苗族“谈蛊色变”,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讳。儿女要开亲的话,双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俗称“清针线”),看其家庭及亲戚干净与否,即有没有蛊。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干净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绝,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剧。有些青年妇女,被人怀疑有蛊,只能嫁给有缺陷的或家境贫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妇女甚至为此自杀。由于害怕与有蛊人家结亲,造成有的苗族地区基本上单线开亲,在自己的亲戚之间相互开亲,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的素质越来越低下。

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苗族学者感到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在苗族地区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
 楼主| 发表于 2007-5-5 13: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一:一个湖北人随排帮深入苗区砍竹子放排,喜欢上了当地的一名苗女,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得到了苗女的青睐。在度过了一段绯侧缠绵的快活日子后,排帮将要放排到下游去,湖北人来向苗女告别。苗女问湖北人,你这一去要走多久。湖北人说,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必回。苗女说,那你三个月之后无论如何一定要赶回来啊。
  
  湖北人笑着说,你放心好了。排帮走后,三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湖北人早将苗女的嘱咐丢在了脑后。到了第四个月时,湖北人病倒了,排帮的人带他看遍了当地的医生,都没有办法查清病因。这时,湖北人想起了苗女的话,急忙让排帮的人送他回苗区,一路上,湖北人病情越来越重,终于没能赶回苗女身边,行至溆浦境内时,客死途中。


  
  故事二:一个已有老婆的广东商人在苗区做生意,和一个苗女陷入爱河,商人答允了要和苗女共结连理,当商人回到了广东后,早已经忘记了曾经许下的海誓山盟,和老婆孩子尽情地享受着家庭之乐。有一天,他有一点感冒、发热的症状,看了医生,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很正常。
  
  几天后,全身已经不能够自如行动了,他这个时候才想起了对苗女的承诺和有关蛊的传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又过了二天,他的神智开始陷入昏迷,然后撒手人寰。
 

 
  故事三:苗族汉子要外出办事,妻子临行前做了丈夫最爱吃的饭菜,关切地叮嘱丈夫要早去早回,在外办事的丈夫办完了事后,原本还准备迟一些回家,但总觉得身体有一些莫名的不适,丈夫不敢耽搁,急忙向家里赶。
  
  当妻子带着盈盈的笑意为丈夫端来一瓢清亮的山泉时,尽管丈夫看着那清澄透明的溪水有一种悚然的感觉,但当他一饮而尽之后,不知道是否心理的原因,身体所有的不适已经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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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genor 于 2007-5-5 13:37 编辑

发表于 2007-5-6 00: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了五毒教教主蓝凤凰~~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9: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邪教



  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常见现象之一,古今中外,都可看见它们的身影,听见它们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尤其是近二三十年来,随着世界性宗教热的出现,邪教再度趋于活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美国的大卫教(创立于1934年)和人民圣殿教(创立于1955年),瑞士、加拿大、法国等国的太阳圣殿教(创立于1984年),希腊、英国的黑魔教(时间不详),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的大白兄弟会(创立于1990年),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创立于1987年),中国的被立教(创立于1987年)。邪教的猖狂活动,不仅在宗教界引起混乱,而且酿成严重的社会危害。邪教问题,作为一个亟待治理的社会问题,摆在许多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面前。只有从理论上正确区分邪教与正统宗教,才能在实践中做到打击邪教,保护合法宗教,彻底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团结和稳定。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当前我国的邪教组织进行了界定,指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一方面,邪教由于或多或少吸收了一种或几种正统宗教的某些成份,所以在教义、仪式等方面与正统宗教有相似之处,常打着后者的旗号活动,有相当大的迷惑性;另一方面,由于邪教是正统宗教的极端主义的异端教派,所以,又与正统宗教以及一般的异端教派(比如部分“新兴宗教”等)有着质的区别。这种区别,已超出了宗教领域内教派分歧的范围,在相当程度上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记者日前走访陕北、宁夏、甘肃等地发现,在西部部分农村地区,各种地下宗教、邪教力量和民间迷信活动正在快速扩张,一些地方农村兴起寺庙“修建热”和农民“信教热”,正在出现一种“信仰流失”。

多位受访的专家和基层干部都认为,农村“信仰流失”的出现,是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薄弱、文化精神生活缺乏的表现,并有可能成为产生社会新矛盾的土壤。因此,重视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基层组织的社会组织能力,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新思路,应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邪教埋下“定时炸弹”

2005年冬天,陕北某县原新闻从业人员李严宁(化名),以信徒身份从榆林市榆阳区打进反动邪教“实际神”的地下教会内部。他通过实际考察发现,一些像“实际神”这样的邪教组织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存在于政府监管之外,存在于法律约束之外,对群众物质、精神危害很大。

李严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类邪教不仅正在破坏我国农村文化的原生态,而且正在改写群众的价值观,酝酿着严重的政治矛盾、宗教矛盾,给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带来危险,给国家安全造成隐患。

他向记者揭露了邪教“实际神”在陕北地区的地下活动——

“实际神”也称“东方闪电”,与“门徒会”等一样是带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别。这个邪教打着基督教的名义,认为河南的一个女神是“道成肉身”的最后一位“基督”,要在中国“做王掌权”。

该邪教自编教义,并结集为非法出版物出版。在其“教义”中称,“中国人最卑贱”、“中国将逐渐大乱,信‘女神’得拯救”、“中国将分裂”、“所有信徒必须破除亲情、友情、爱情,必须打破家庭”等等,内容非常反动。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实际神”从河南由南向北传播,1998年传到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传到内蒙古、山西一带,现正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大肆渗透。

据李严宁介绍,“实际神”自知不容于正常社会,因此其内部组织体系十分严密,反侦察能力很强。在其内部组织体系中,最高者为女神,下设祭司,教会分大区-小区-分号教会,负责人叫“带领”;一个分号教会要求不超过50人,人增多后再分成新的分号教会,比如一号教会、二号教会、三号教会等,依此类推。

“实际神”完全是地下邪教的运行模式。其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如“小白兔”、“阿狗”等,每个教友只知道自己分号教会的几个人,教友聚会一般不超过7人;新加入者叫“新人”;被公安部门或政府部门发现叫“出环境”,被发现者要么不说,要么胡说;传教者一般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联系时,多变换用当地的话吧电话,有人接送和负责接待吃住,还给零花钱等。

此外,“实际神”邪教内部对资金控制严密。分号教会所用经费不能超千元,区教会不能超2万元,多余收入均要秘密上缴;信徒必须尽“本分”,所有信徒财产归“神家”;传教者与普通信徒同吃同住等等。

“实际神”邪教对群众危害很大。它的信徒都信灾难将要降临,整天神经质,整天检查自己的“悖逆”,加上有病不医治的人比比皆是,导致许多信徒身体素质下降。

同时,一旦信徒出现思想不坚定或有退却行为时,他们就安排专人千方百计进行跟踪教育,力争“一个都不能少”。在不同的邪教组织之间,比如“门徒会”与“实际神”、“观音法门”等之间,相互争夺信徒,在邪教组织与宗教之间也争夺信徒,他们称此为“狼”抢“羊”,之间经常发生吊打、浇热水等伤害事件。

宁夏有关部门负责人分析,综合起来看,农村至少有四股势力在危害社会稳定,一是地下宗教和邪教势力;二是民间迷信;三是民族分裂势力;四是敌对势力。这些力量虽然整体上在农村还没有形成大气候,但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如果任其泛滥,不积极寻求有效对策,后果将十分严重。

■西部部分农村“信教热”的影响

邪教对西部农民危害最大。而其扩散背景,则是西部农村“信教热”。记者发现,从陕西延安到榆林,再到宁夏西海固和甘肃庆阳,无论是从汽车窗口看到的公路附近村庄,还是随机走访的山村,都有一个共同点:“村村有寺庙、见神就祷告”。

榆林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胡统金介绍,截至2005年底,全市106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120人,约有20万信教群众。庙会活动日趋活跃,农村建庙几乎达到一村一庙的程度。

对此,陕甘宁革命老区的部分基层干部直言,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一方面“地下宗教”快速扩张,一方面政府却缺乏有效监管,县、乡、村三级信息不灵,对宗教家底不清,有些县甚至至今没有专门的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严重存在无部门管、无人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
■地下宗教向农村转移

农村近年来寺庙“兴建热”的背后,是部分农民对各类宗教活动的追捧和信任。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农民现有文化活动主要是喝酒、打牌、看电视。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经费更加捉襟见肘,这使得本就被忽视的农村文化建设更加被边缘化。

陕西省委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岳东峰认为,现在一些基层干部在思想观念上仍然保持“重经济、轻文化”的惯性,忽视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民精神文化需求,这是导致部分农村地区“地下宗教热”兴起的重要原因。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因为城市的管理能力相对较强,地下宗教、邪教力量的活动近年来出现一个明显趋势:向农村转移。

陕西延安、榆林、宁夏固原和甘肃庆阳四地公安部门介绍,“门徒会”、“实际神”等邪教势力派出传教者在农村走村串户“传福音”,隐蔽活动频繁,有关部门难以打击和控制。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实际上,近年来在陕甘宁一些农村地区,宗教场所滥修乱建现象愈演愈烈。

一些参与管理、监控、打击地下宗教、邪教活动的干部们不无忧虑地说,这些力量采取从农村突破,不断“圈地”做大,然后逐步向城市渗透的策略,令人警惕。因此,将防范和控制邪教的工作重心尽快下移到基层已是当务之急。应尽快建立起有效遏制“有神论”作大成势的体系和具体措施。

■农村建设软肋助长“信仰流失”

一方面地下宗教、邪教和民间迷信在中西部农村扩散,另一方面这个情况未引起干部群众的足够重视。记者走访的众多业内研究者和干部群众认为,地下宗教、邪教的传播,反映了部分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文化精神生活匮乏、干部认识不清晰的工作软肋,助长了“信仰流失”现象,需要加以正视。

延安市社会文化局副局长赵吴宁从事基层文化工作20多年,他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农村文化阵地要么没有,要么建成了变空壳,送图书放着落灰尘,送电影、戏剧下乡也只是老弱病残者来看看”。

他反思农村近年来的“信教热”,得到的教训就是“我们自己放弃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陕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组书记宋洪武说,近年来地下宗教和邪教力量利用了干部腐败、教育跟不上、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低等社会问题,大肆发展信徒,扩张势力。这说明一些党外的人才没有团结在我们周围,而是被别人利用,这跟过去的情况有很大不同。

现在不仅老百姓,包括不少基层干部都难以分清宗教的正与邪,合法与非法。老百姓对待宗教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针对西部农村地区地下宗教、邪教抬头的现象,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干部均认为,应借新农村建设之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下大力气关注、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岳东峰认为,地下宗教、邪教、民间迷信等在农村抬头,反映出了基层组织薄弱的“老问题”。一些群众把就业、医疗、教育等社会问题看成是“××党带来的”,加上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影响到了群众对党的信任,相当一部分农民转而在思想文化上寻找新出路和新寄托。

岳东峰说,基层组织近年来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上工作有失误。目前最大的两个问题:一是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人的头脑方面,措施还不够实、不够深、不够透,离普通老百姓的实际生活较远,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联系不紧密,一些新的理论成果还没有深入到基层尤其是农村和农民中去。二是新的核心价值观还没有被百姓熟知和接受。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本帖最后由 Agenor 于 2007-5-6 19: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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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9: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北地区的邪教势力猖狂至极,感兴趣的同学不妨看看本期的《凤凰周刊》,很可怕~
发表于 2007-5-6 19: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a这个是走进科学还是走进伪科学啊?怎么全市这么可怕的,和央视那个有一拼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9: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dd 于 2007-5-6 19:21 发表
小a这个是走进科学还是走进伪科学啊?怎么全市这么可怕的,和央视那个有一拼了!


和同学在一起就好这个,我也没办法~
改天我成仙了,如果高兴给你些好运~
那么从现在起,你要很崇拜很崇拜我的样子哦!
发表于 2007-5-6 19: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genor 于 2007-5-6 19:27 发表


和同学在一起就好这个,我也没办法~
改天我成仙了,如果高兴给你些好运~
那么从现在起,你要很崇拜很崇拜我的样子哦!

偶对你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最羡慕入山学道,得道飞升的那种境界,要是你真成仙了,提携偶一下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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