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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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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22: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最近要离职,离职单已递交老板。

老板那里的意思是要我留下,涨工资可以,晋升官衔也可以。

我这边是无论如何也要走。

于是老板提出要与我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期限2年。

大概意思是2年内限制本人不可在同行业工作,及泄露机密,传授他人等

如果违反约定,将要赔偿公司3至5万元违约金(协议本人还未签)

我看过有关劳动法保密协议的内容,大致意思明白了。

关键的一些问题还是没有搞懂。

想请教论坛里有学法律的朋友

问题如下:

1.本人2008年5月14日进入这家公司,2009年9月3日提出离职。却从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那么公司是否有向我提出保密协议的权利?

2.如果公司有权利与本人签订保密协议,本人可否拒绝?

3.协议若是签订,在协议竞业限制的2年期限中对于本人的经济补偿的金额如何定位?有明确规定吗?

   还是说可以由本人与公司协商后再定补偿金额?

4.补偿金是按一年12个月计算,还是按公司经营期计算?比如说公司放假,

   在放假期本人是否还可以索要经济补偿?


关于本人要离职的原因已经早些日子发过贴了,有兴趣的可以搜索看下。

这次确实很火大,原因老板与老板娘不是什么好人,却还有着很深的背景。



顺便提一下,老板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不要用合同来压我,现在也不只是你们头顶有片天的!

                       老板娘说:有本事去劳动局告啊!


上述也许对各位是废话,但确实真实的攻击在我的身上!

还有很多如此是言,就不多说了。你们应该可以猜想的到那样的场面,电视上也不少见。



发这个贴只是想更加确定下本人的想法,因为本人已经有对付他们的办法,

只是把握不是很大,尤其法律这块

害怕到时候闹的不好  把自己给毁了   

毕竟年轻    不比他们的多年“排练”


在这里希望温情里有懂这块的朋友  给点建议或想法    来帮助我通过这人生中的第一次劳动纠纷

谢谢!
发表于 2009-9-4 23: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方面的问题不太懂,不敢乱说。但是你们公司既然从未和你签订过劳动协议,那么你随时都可以走的吧?还用受到什么限制吗?我觉得甚至于都不存在需要“申请”才能离职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00: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sabella 于 2009-9-4 23:58 发表
法律方面的问题不太懂,不敢乱说。但是你们公司既然从未和你签订过劳动协议,那么你随时都可以走的吧?还用受到什么限制吗?我觉得甚至于都不存在需要“申请”才能离职的问题。



我也考虑过一走了之    不要工资  不要押金等   

想了又想      做人还是要有点骨气      我要得到我应得的  

什么加工资 当主管的 对我来说都太滑稽

我不要在违背良心做事

我要通过法律的帮助    毕竟在我之前有很多前辈让公司折腾的很惨

我离职的初衷也有想和公司斗一斗的想法

无论结局如何   

我在公司算好点的    很多同事都在忍受着

虽说枪打出头鸟.

这只鸟我当定了

即便被子弹击落

落下之前 至少我是飞在空中! 本帖最后由 ?℡|灰╃字 于 2009-9-5 00:18 编辑

发表于 2009-9-5 00: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付押金总要签东西的吧,要不然怎么证明你付过押金。他们有没有按时给你上保险之类的东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那么你直接就这些去告他们就行了吧,牵扯不到什么保密合同的事情,你们连合法的劳动关系都没有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00: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sabella 于 2009-9-5 00:21 发表
付押金总要签东西的吧,要不然怎么证明你付过押金。他们有没有按时给你上保险之类的东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那么你直接就这些去告他们就行了吧,牵扯不到什么保密合同的事情,你们连合法的劳动关系都 ...



想起公司给我买过2份保险   签过字   


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了   

协议可以签    不过2年内要每月支付经济补偿      

只要我的这次能成功   身边的很多朋友也许就可以翻身了
发表于 2009-9-5 13: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1. 虽然你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官司的角度来说,公司在法律上也是有权利提出保密协议的,签订保密协议与签书面合同并无法律明文先后区别也无互相干扰,只要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签订保密协议,而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不仅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标准。

2. 你是可以拒绝的,像你这种情况公司要执意与你签保密合同的话也应当给予你赔偿再进行签订,你随时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该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的,存在以下法律后果:
一、自其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自其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其不按本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如果准备签保密协议,补偿金额先以双方协商为准,一般来说竞业禁止补偿金的计算以员工在该单位最后一年度工资的20%-60%作为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4. 保密协议补偿金法律上只有总额限定,没有细化。在劳动者觉得不合理的情况下以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为准。你如果要签可以协商,并要以明文条款写进保密协议。

总的来说,公司违规在先,你可以以第二条提及的法律规定为条件向公司协商:如果一定要签,也是先赔偿再签。否则即使是打官司,公司也是照样要按工资的双倍赔偿你的。
发表于 2009-9-5 13: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上的专业解答,俺建议你请个律师吧,或者找个法律援助去
发表于 2009-9-5 20: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楼 TonyLau 的帖子

这是人吗?

是神人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21: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nyLau 于 2009-9-5 13:13 发表
1. 虽然你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官司的角度来说,公司在法律上也是有权利提出保密协议的,签订保密协议与签书面合同并无法律明文先后区别也无互相干扰,只要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



首先感谢TonyLau的帮助,再说说我这边的收获与想法.

今天去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这个法则的相关书籍  实施条列等.

认真看了看   我现在缺少的就是证据了

已经拖在公司的朋友帮我收集证据了

每个人都在秘密帮着我,

当然,如果  我这里成功也就等于帮了他们

所以大家都很自觉的把手机调在拍摄状态,就等老板发难了

曾经的主管也帮我把相关的工资单,收货出货单,加班申请等紧锣密鼓的复印中

即便他已经是总经理助理,却还是这样帮着我,看的出所有的人都在打心底要搞跨这家公司

我这边今天偶尔在租书过程中得到一个社团的同情

他们还拥有一个基金会   听了我的大概讲述   已经决定联系律师为我免费处理这个官司

我说暂时先不麻烦他们了    如果自己的能力解决不了再做决定吧

等消息吧

若是老板让我顺利的走   就暂且静下心来

如果他还是和以前同样的恶      那我也没有办法     只能联合全公司打这场官司

若是赢了   估计老板的公司会破产

就是不破产   他公司的诚信度也被大众了解  没有单子    公司一样解散

而我会把自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9月3日的工资从新再全额领一便

竟业补偿看老板怎么办了   协议签与不签的   我都不会计较   一切按照法律规定的说

PS:象我这样的情况,公司里除了一个本地人,其余的几十号人都和我一样,只是他们也许顾虑太多罢了,只能忍受

貌似我的确年轻,冲动,

但是,也许就是我的年轻,冲动,会影响一群人对法律的认知. 本帖最后由 ?℡|灰╃字 于 2009-9-5 21:37 编辑

发表于 2009-9-6 19: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楼主最后如愿以偿,最恨周扒皮。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08: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ris 于 2009-9-6 19:03 发表
愿楼主最后如愿以偿,最恨周扒皮。



你还真神了    他还就姓周    听说以前有人叫过他这个绰号

  还有  三角眼
发表于 2009-9-7 09: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首先我插一句:我是来膜拜站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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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实在不行就去法律援助吧,不能让人家把你给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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