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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断背山电影与小说的若干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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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14: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客观条件,毫不谦逊地说,我最不适合写这种含评议的文章,因为理论知识过于薄弱(私下以为0606同学是比较理想的执笔人选);就主观条件,毫不客气地说,我又太想表达自己的这一长久以来纠结于心的念想,有些不吐不快的味道,虽然大部分内容都只是拾人牙慧而已。
我一直以为,西茄之所以为西茄,其别于番茄、稀饭的最大一点是对断背山不可释怀的情根深种,当番茄和稀饭纷纷把眼光投射于J和H的新片新作时,大部分的西茄还在BBM的爱恨情愁里沉湎难拔,不戒更是视此为爱之图腾,而小说毫无疑问是电影、EJ乃至HJ的源泉所在,所以我一直没有放弃对原著的品读,虽然领会不深,见解粗浅。我愿将小说与电影放在一起比较,其重点乃是安妮与李安的区别(当然不止李安一人,但导演是电影的灵魂所在)、恩尼斯在原著与电影中的区别吸引了我,尤其是后者。
不过,谁如果发现我在这篇文里所表达的观点少而不当,充其量只是辛苦万分地大量复述小说原著,我将无限感激他的善解人意,因为,这确实是我及其重要的写作动机之一:与大家一起重温断背山,虽然大部分人已经比我熟悉得太多。
总的说来,安妮的风格是平白冷静的,李安则相对含蓄温婉;在表达手法上,安妮喜欢叙中夹议,干净而洗炼,李安则近于抒情,内敛而流畅。有人形容安妮的故事“是真材实料的橡木,是粗犷的巴洛克”,李安将这根橡木精雕细琢,成就了一尊唯美浪漫无可比拟的爱情圣像。
在这里,我会不厌其烦地复述小说原文,希望大家在阅读的快感中会忽略我的浅薄无知。顺便说说,我原想引用台湾版宋瑛堂的译本,据说这是最理想的译本,我个人以为它清丽简约,虽然也唯其如此,有时难免会有歧义。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我发现自己的确不能胜任打字员的工作,遂放弃这一打算,舍宋本而偷懒沿用网上流传最广的译本,而我对这一版本的小说有着不可抗拒的好感,即使不知译者的名姓。
当然,我着重说的是电影小说的区别,某些我特别赞赏的共同之处也会忍不住拿来说事。
好,开始了。希望大家给我鼓励,参与我的讨论。

一、开篇处理比较


小说
恩尼斯·岱玛五点未到即清醒,强风刮动货柜屋,从铝门窗四周嘶嘶窜入。悬挂铁钉上的几件衬衫在缝隙风中微微颤抖。他起身,搔搔肚皮与私处的楔形灰毛带,拖着脚步走向煤气炉,将隔夜咖啡倒进珐琅层斑驳的平底锅;火苗将平底锅包裹成蓝色。他扭开水龙头,朝洗手台小便,穿上衬衫、牛仔裤、磨损的皮靴,脚跟踏地使脚丫与皮靴契合。劲风吹过货柜屋弯曲的正面,发出低吼声,狂风疾扫而过,他听得见细小砂石搔刮货柜屋的声响。这种天候,不适合拖着运马拖车上公路。这天上午他必须打包搬走。农场再度待价而沽,他们已运走最后一批马,昨天也已发薪打发所有人,主人说:“全送给没良心的地产中介,我要走人了。”说着让钥匙落在恩尼斯手中。他大可暂住已出嫁的女儿家,等找到工作再搬,然而他内心洋溢着快感,因为杰克·崔斯特昨晚现身他梦中。

电影
在一声声悠扬、欲诉还休、撩人心弦的吉他弦音中恩尼斯沉闷登场,身家背景、性格特征通过寥寥几个镜头便呼之欲出,然后杰克个性十足地一路驱车而来,两人相顾无语,却由此拉开一场旷日持久的爱情之序幕。李安处理那近五分钟无对白场面的功力可谓炉火纯青。

(不戒谬议:与小说倒叙手法不同的是,电影是按顺叙方法进行的,以时间顺序展开情节。从这点看,电影更有浑然天成的韵味,不带一点人工痕迹。小说先点明结果,读者有一定心理准备,不若电影的结局令人猝不及防,悲剧意味更为浓郁。另外,小说几乎是完全以恩尼斯的视角来审视二十年的情感历程,所以可以毫不费力地改为内视角(第一人称)叙述;而电影基本上用的是平行叙述,所谓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因此两男主角戏分相当,差不多是平分秋色,这在某个程度上为HJ恋的广被称道埋下了伏笔。)


二、恩尼斯与杰克之间,情起于何处
情节比较(一)
小说
他们无处可去,找了家酒吧,喝了一下午啤酒,杰克告诉埃尼斯前年山上的一场雷雨死了四十二只羊,那股恶臭和肿胀的羊尸,得喝好多威士忌才能压得住。他还曾射下一只鹰,说着转过头去给埃尼斯看插在帽带上的尾羽。
乍一看,杰克长得很好看,一头卷发,笑声轻快活泼,对一个小个子来说腰粗了点,一笑就露出一口小龅牙,他的牙虽然没有长到足以让他能从茶壶颈里吃到爆米花,不过也够醒目的。他很迷恋牛仔生活,腰带上系了个小小的捕牛扣,靴子已经破得没法再补了。他发疯似地要到别处去,什么地方都可以,只要不用待在赖特宁平原。
埃尼斯,高鼻梁,瘦脸型,邋里邋遢的,胸部有点凹陷,上身短,腿又长又弯。他有一身适合骑马和打架的坚韧肌肉。反应敏捷,远视得很厉害,所以除了哈姆莱的马鞍目录,什么书都不爱看

电影
两位男主角在小说、电影中的形象对比就无须我赘言了

(不戒谬议:我只能说,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感谢电影对原著的背叛。我尊敬小说中感人的现实立场,更对李安所造就的一对璧人充满感恩)

情节比较(二)
小说
白天,埃尼斯朝山谷那边望过去,有时能看到杰克:一个小点在高原上移动,就好像一只昆虫爬过一块桌布;而晚上,杰克从他那漆黑一团的帐篷里望过去,埃尼斯就像是一簇夜火,一星绽放在大山深处的火花。

电影
完全采用小说的这一段描述
(不戒谬议:我选这段,不是因为电影与原著有差距,恰巧相反,是因为两者惊人的一致。我特别喜爱这两个场景:一对情窦初开的少年彼此的凝眸,谁又能辨得清其中谁付出的关注更多一点呢?)

情节比较 (三)
小说
卡车和马车把羊群卸在路口,一个罗圈腿的巴斯克人教埃尼斯怎么往骡子身上装货,每个牲口背两个包裹和一副乘具——巴斯克人跟他说“千万别要汤,汤盒儿太难带了”——背篓里放着三只小狗,还有一只小狗崽子藏在杰克的上衣里,他喜欢小狗。埃尼斯挑了匹叫雪茄头的栗色马当坐骑,杰克则挑了匹红棕色母马——后来才发现它脾气火爆。剩下的马中还有一头鼠灰色的,看起来跟埃尼斯挺像。埃尼斯、杰克、狗、马、骡子走在前面,一千多只母羊和羊崽紧跟其后,就像一股浊流穿过树林,追逐着无处不在的山风,向上涌至那繁花盛开的草地上。  

电影
忠实原著,加以发挥
(不戒谬议:应该说,编剧很巧妙地利用了“千万别要汤,汤盒儿太难带了”这句原本言者无意的话,让恩尼斯先说出“我从不爱喝汤”,再对巴斯克人提出要定汤,联系杰克对豆子的抱怨,恩尼斯的用意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了。这时,谁要一定说是杰克先动的情,我会仰头沉思三天。)

情节比较(四)

小说
他们围着篝火吃了一顿非常愉快的晚餐。一人一罐豆子,配上炸土豆,还分享了一夸脱威士忌。两人背靠一根圆木坐着,靴子底和牛仔裤的铜扣被篝火烘得暖融融的,酒瓶在他们手里交替传递。天空中的淡紫色渐渐退却,冷气消散。他们喝着酒,抽着烟,时不时地起来撒泡尿,火光在弯弯曲曲的小溪上投下火星。他们一边往火上添柴,一边聊天:聊马仔牛仔们的表演;聊股市行情;聊彼此受过的伤;聊两个月前长尾鲨潜水艇失事的细节,包括对失事前那可怕的最后几分钟的揣测;聊他们养过的和知道的狗;聊牲口;聊杰克家由他爹妈打理的农场;埃尼斯说,父母双亡后他家就散了,他哥在西格诺,姐姐则嫁到了卡斯帕尔;杰克说他爹从前会驯牛,但他一直没有声张,也从来不指点杰克,从来不看杰克骑牛,尽管小时候曾把杰克放到羊背上;埃尼斯说他也对驯牛感兴趣,能骑八秒多,还颇有点心得;杰克说钱是个好东西,埃尼斯表示同意……他们尊重对方的意见,彼此都很高兴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能有这么个伴儿。埃尼斯骑着马,踏着迷蒙的夜色醉醺醺地驰回了羊群,心里觉得自个儿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快乐得都能伸手抓下一片白月光。

电影
毫无疑问,电影对这一段的再现是忠实的,只是对两人的性格作了分歧比较大的处理。
(不戒谬议:在原著中,恩尼斯与杰克的聊天是互动性比较强的,几乎感觉不到杰克有更为主动的倾向。而在电影中,杰克一直----由始至终都是主动的一方:言谈如此,行动如此,在性爱中更是如此,这就使得大众有这么一种认识:谁先心动活该谁痛苦。所以后来杰克的种种付出仿佛就是一种理所当然了。
而实际上,我在原著中能够感受到的并非如此。我觉得安妮笔下的恩尼斯更为直率热情,他从谈话中所获取的乐趣绝不在杰克之下,可以说,他很快就把对方视为知己了。“埃尼斯骑着马,踏着迷蒙的夜色醉醺醺地驰回了羊群,心里觉得自个儿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快乐得都能伸手抓下一片白月光。”恩尼斯为什么能够快乐到这种程度?除了精神层面上的喜悦,我很难不纯洁地猜测他身体中隐藏的某种骚动。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6-7-21 14: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论】断背山电影与小说的若干分歧

三、恩尼斯对杰克的“接受”
我自己以为,这算是电影与小说分歧最大的所在,让事实说话
分歧(一):帐篷第一夜

小说
“天啊,不要哆嗦了,过来,被窝大着呢。”杰克睡意朦胧,不耐烦地说到。被窝很大,也很温暖,不一会儿他们便越过雷池,变得非常亲密了。埃尼斯本来还胡思乱想着修栅栏和钱的事儿,当杰克抓住他的左手移到自己 勃 起的 阴 茎上时,他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像被火烫了似的把手抽了回来,跪起身,解开皮带,拉下裤子,把杰克仰面翻过来,在透明的液体和一点点唾液的帮助下,闯了进去,他从来没这么做过,不过这也并不需要什么说明书。他们一声不吭地进行着,间或发出几声急促的喘息。杰克紧绷的“枪”发射了,然后埃尼斯退出来,躺下,坠入梦乡。

电影
对电影的这一组镜头,吧中任何一个人都能闭着眼睛倒背如流,无须再说了
(不戒谬议:恩尼斯对杰克的挑逗并不抵触抗拒,可以说,当他明白杰克的意图后,马上以实际行动给予回应,如前所述,也许这也正是他心中所想)
分歧(二)第一夜后的早晨

小说
埃尼斯在黎明的满天红光中醒来,裤子还褪在膝盖上,头疼得厉害,杰克在后面顶着他,两人什么都没说,彼此都心知肚明接下来的日子这事还会继续下去。让羊去见鬼吧!
电影
恩尼斯一言不发,冷漠离去,留下彷徨无助的杰克
(不戒谬议:与电影中恩尼斯经过第二夜的“磨合”才真正接纳杰克不同,小说里面恩尼斯与杰克可以说是从一开始便心心相印水乳交融的。)

分歧(三)“我不是同性恋”

小说
这种事的确仍在继续。他们从来不“谈”性,而是用“做”的。一开始还只是深夜时候在帐篷里做,后来在大白天热辣辣的太阳下面也做,又或者在傍晚的火光中做。又快又粗暴,边笑边喘息,什么动静儿都有,就是不说话。只有一次,埃尼斯说:“我可不是玻璃。”杰克立马接口:“我也不是。就这一回,就你跟我,和别人那种事儿不一样。”山上只有他俩,在轻快而苦涩的空气里狂欢。鸟瞰山脚,山下平原上的车灯闪烁着晃动。他们远离尘嚣,唯有从远处夜色中的农场里,传来隐隐狗吠……

电影
电影完全引用两人的这一段经典对话,只是场景与原著的天差地别

(不戒谬议:看了这段对话的两种版本,我总算明白了什么是语言的“情境”,相同的人,相同的话,在不同的环境里说,居然有如此大的区别。我觉得小说中恩尼斯说“我不是玻璃”时,他的隐台词是“我只爱你这个男人”,而Heath也相当聪明地从这句潜台词中把握住了他所演绎的恩尼斯的性向特点,演活了恩尼斯的痴情。但是,在剧中,恩尼斯对杰克吐出此言时,他的弦外音就是回避和拒绝,刺痛观众,伤害杰克。)

分歧(四)汽车旅馆里恩尼斯对白

小说
1、埃尼斯把杰克的手拉到自己的嘴边,就着他手里的香烟吸了一口,又吐出来。“我过得也是跟你差不多的鬼日子……你知道吗,我总是呆坐着,琢磨自个儿到底是不是……我知道我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俩都有老婆孩子,对吧?我喜欢和女人干,但是,老天,那是另外一回事儿。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一个男人干这事儿,可我 手 淫的时候总在没完没了地想着你。你跟别的男人干过吗?杰克?”
2、“那年夏天,”埃尼斯说,“我们拿到工钱各分东西后,我肚子绞痛得厉害,一直想吐。我还以为自己在迪布瓦餐厅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过了一年我才明白,我是受不了身边没有你。认识到这一点真是太迟、太迟了。”

电影
在这场欢情戏里,恩尼斯一如既往地用简约的语言回应杰克的满腔热忱,小说中恩尼斯对心上人倾诉的思念与饥渴他更是只字未提

(不戒谬议:一直有人在问:支撑杰克不弃不舍苦恋二十年的动力何在?小说和电影都给出了一个较为明确的答案,就是恩尼斯背后拥抱杰克那个经典中的经典镜头,但是我觉得小说中另外给出的理由会更充足,那就是恩尼斯不曾对杰克隐瞒自己内心的感受:杰克一直是他性幻想的对象、他受不了身边没有杰克。这些袒露是对两人爱的肯定,也是对自己性向的肯定,有了这些肯定,深爱他的杰克没有理由不等下去。)

四、我对电影所作改动的一点看法

无论小说还是电影,都是不折不扣的悲剧。在悲剧的类别中有几大主流:一是古希腊神话式的命运悲剧,一是中世纪末莎士比亚戏剧式的性格悲剧,还有易卜生戏剧式的社会悲剧。命运悲剧带有极重的宿命意味,被解释为不可避免的。而性格悲剧则有相对的或然性,但也正因为其可以避免却偏偏没能避免而带来更强烈的悲剧色彩,更加令人扼腕叹息。
在断背山小说原作里凸现的悲剧色彩是较为命运式和社会式的:如我上面所分析,恩尼斯一直没有刻意回避自己是同性恋这一命题,他之所以不能勇于跟杰克出柜,最大的障碍来自社会,也就是大家相当熟悉的怀俄明当时的仇同现状,这种现状是属于命运式的,恩尼斯根本无法改变。在小说里恩尼斯很明确地说过自己害怕死于恐同分子的手下,而对于其自身的性向,他是基本没有否定的。
电影最大的改动就是将这一社会式、命运式的悲剧转化成较强的性格悲剧,为了完成这一任务,恩尼斯一出场,其性格便被打上了极深的个性烙印,而且影片旗帜鲜明地将这种性格贯彻到底,最后才有了那撕心裂肺的痛。当然,恩尼斯对自己永无止境的拷问、对爱的压抑与社会压力息息相关,即便如此,他性格中不可逆转的某些因素仍然是造成他痛失所爱的最关键原因之一。也就是说,恩尼斯也许可以选择另外一种生活、选择他和杰克都愿意接受的一种生活,虽然这种生活同样充满不可知元素。正是因为也许可以避免却偏偏未能避免,杰克的离去才对恩尼斯、对观众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且难以愈合。从这点上说,电影无疑比小说成功得多。

不管哪种悲剧,都无外乎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断背山毁灭的最美好的两件东西,一件是杰克美丽的生命,一件是恩尼斯隐而不发的爱情,我以为。

最后,以杰克心中珍藏的记忆结束全文,向断背山小说、电影的所有创作人员表达由衷敬意!

让杰克·崔斯特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当时他走到他身后,把他拉进怀里,充满了无言的、与性爱无关的喜悦。
当日,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浑然一体,宛如石柱。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嘴里轻轻哼着什么。杰克靠在他的怀里,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令他似梦非梦,如痴如醉。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我得走了,牛仔。你站着睡觉的样子好像一匹马。”说着摇了摇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明儿见”,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
发表于 2006-7-21 14: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不戒,你太好了。
发表于 2006-7-21 15: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不戒~~
天才写出来滴东西啊!!
 楼主| 发表于 2006-7-21 17: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抱bella,抱fanny!
发表于 2006-7-21 18: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两个字"佩服"
发表于 2006-7-21 20: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戒~
不戒分析的好细腻好透彻~

电影和小说毕竟是两个人的作品
李安虽然是按照文本拍电影 但手法不同指导思想不同效果也就不同 所以说是两个人的作品
所以分歧的存在是勿庸置疑的

但很高兴很感人的地方是 即使分歧存在 电影和小说也在不同的道路上都取得了成功
除了得益于导演和作者之外
还有现在生活在周围热爱BBM的人们
当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爱无止境这个道理
BBM这样的悲剧将不会重演
它将成为名为爱的教科书上重要的一课
发表于 2006-7-22 10: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它将成为名为爱的教科书上重要的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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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摇滚严重点头.....
发表于 2006-7-23 01: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戒实在是好贴,再来支持一下。
另外,不戒能不能再多写点什么啊~~~
期待!
发表于 2006-7-23 09: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戒,你写的太好了,在吧里就看出了你的才能,果真如此,激动的不知说什么好了,只好说谢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09: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戒万分感谢大家的支持,你们的错爱是我进步的动力!
发表于 2006-7-23 12: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戒不戒 于 2006-7-23 09:43 发表
不戒万分感谢大家的支持,你们的错爱是我进步的动力!


不戒不戒,我们喜欢你的文章可绝不是错爱啊,不许乱谦虚的。
PS,你还要进步啊??你的水平ms好高啦~~~~~~~
发表于 2006-7-26 17: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与电影所处的时间有差异,有先有后之分,小说先于电影,为了让故事更吸引读者,小说采用了倒叙,让人们在悬念中领悟故事;而8年后,人们已对这段故事没有悬念了,故事不再是新故事了,所以电影没有必要雷同小说手法去讲述故事,而要以普通情节顺序让人们重新感悟故事!

JACK和ENNIS形象之所以存在小说与电影差异,也是因为电影是给人视觉感受,如若两个形象不佳的人在一部近2小时电影画面里,可能有些观众无法坚持;而小说是让读者以高姿态去阅读两个穷牛仔的故事,因为他们形象不好,背景可怜,会赢得很多读者同情,让读者有信心读完小说.

电影与小说的之所以存在分岐,关键在于不同人对故事解读各异,李安和编剧的思想并不是原著作者的思想,李安要突出的是ENNIS内敛一面,要加强故事悲情色彩,一个感情如此隐忍的主人公会让更多人叹息断背山上的爱情.为ENISS着急,为JACK揪心!同时也看出李安东方情感在电影中的流露,无法发达的真挚情感总会被命运捉弄,最终错过!
所以,JACK相对来说就必须主动,从促膝夜谈到他们的第一夜,JACK要以主动来让爱情积蓄起来,最终爆发!
发表于 2006-9-17 13: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完美了!!
发表于 2006-10-7 21: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我现在在看英文原书...感觉有几个地方的译法不大一样.
...还是原版E文好,现在这个网络上的翻译我不大喜欢...
至于表现的区别,等我看完了书再过来发表意见...(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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