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十几年前和青梅竹马的BOY一起看的《喜宴》,彼时的城里还有一些小剧院放映不可能公映的艺术片,境遇总比今天的《断臂山》要强。后来和许多人一起看过电影,来了又去,奇异的是只记得那场电影,甚至上演激情戏时身边BOY故做镇定的表情。在那个对异性还一窍不通的年纪,谁看得懂什么是同性的爱恋,然而两个主角在楼梯上追逐的画面带来的感官刺激,十几年过去,还是一味的浓烈。
后来在家看《断臂山》,说的是两个年轻的BOY在山上放羊,看似无事的山中岁月,没能压抑住奔流的欲望。一定是因为寂寞了,粗重的喘息,激烈的冲撞,一定是害怕了,幼年起如影随形的孤独,用温热肉体带来的极度欢娱驱散。But this is one shot thing,第二天若无其事去放羊。可是少年情人柔软的肢体,略带咸味的嘴唇,在在是无可抵挡的诱惑,that’s all right,还是不可救药的陷落了。夏天倏忽过去,终究只是片刻的放纵,I am not a queer,当时并不知道,年轻气盛的一转身后,是再也回不去的断臂山。
山下的生活纷繁热闹,妻子孩子的接踵而至填满时间的空隙,可是一定有什么不对了,少年情人微翘的嘴角,缠绵的目光,每夜每夜在心上紧紧缠绕,令痛苦来得猝不及防。于是怒气在灿烂的烟花夜里毫无理由的迸发,原来陷落的不只是身体了,连着灵魂,都被抽走。
终于等到重逢,抱得紧些,再紧些,恨不得将身体嵌入,无法呼吸。这漫长的盼望,从清晨等到黄昏,仿佛一生。可是众目睽睽,只能一晌贪欢,十几年的岁月,从青春到白头,是永远饿着的感受,never enough,never enough,但是不要紧,山上的BOY象自己一样无法挣脱,会一直等候在绳索的另一端。
直到明信片无法投递的一天,看到衣柜的深处,肌肤相接的旧衬衣,原来真相是印在衣上的血渍,二十年牢牢的渗入纤维如深爱已锥心刺骨。原来,并不是不怨怼的,永远象在黑夜里遥望山谷中的营火,隔了遥远的距离,再怎么用尽力气也只是无能为力。I wish I knew how to quit you,然而眼泪流下的时候,收音机里的一把女声幽怨的唱,A love that will never grow old, but trust in me, I'll never falter or fail…断臂山上清风拂面的早晨,爱人在耳边的细语,轻轻的拥抱,唯有死去,才可以尽忘。
再次抱紧的时候已经闻不到情人身体的芬芳,曾经鲜活的肉体,热烈的交缠,如今气息消散,连恸哭都失去力气,追悔已然莫及。Jack, I swear…
电影放完,从《喜宴》到《断臂山》,流年偷换,李安的炉火纯青,生活的悲凉。那个当年一起看电影的BOY早在辗转求学中失散,如今恐怕也是携妻带子长出了肚腩,没有费力去找,因为我宁愿记得电影院里的那一天,身边少年纯真的脸庞。就象断臂山下垂垂老去的那一个,永远记得的是十九岁那年的夏天,穿着牛仔衬衣的小情人,骑在马背上,吹着口琴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