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高二时的同桌。她不美丽,但充满了女人的气质。她钢琴九级,美声获奖,喜欢读名著,听圆舞曲。她有高雅的情趣。我曾经的他就曾追求过她,可是她觉得他太粗俗。她瞧不起别人,高傲得很,能成为她最好的朋友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奇迹。
上高二时,我们在一起谈论各种书籍,交流对音乐的态度,共同思考人生的色彩。她是很积极的人,她喜欢看刘墉的励志书;我消极,我喜欢三毛的忧郁。即使如此,我们都尊重对方的看法,从未指责对方想法的不好。说实话,我很佩服她的毅力。她学习总有一种劲,上课不溜号,上自习课还不停自习。像化学,她不但完成学校订的两本练习册,还自己买来两本练习册,而且保证做完。
后来她和我谈到莎拉·布莱曼,她认为听莎拉·布莱曼唱歌简直是一种享受。我把我家里的两张莎拉·布莱曼的CD拿出来,选了一些我认为她会喜欢的歌,刻录成一张CD送给她。后来她也推荐音乐给我。我发现我们都很喜欢对方推荐的音乐,虽然风格不同。她热爱读书,她相信我的眼光,我和她说起张爱玲,她就买了张爱玲作品全集;我也信任她,她喜欢简·奥斯汀,我就与她合买了《简·奥斯汀全集》。
到了高三,不再是同桌,但友谊却不断地攀升。依然谈天说地,依然充满欢笑,当然,开心的只是她,不是我。
毕业前,我送给她一本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作为纪念。
高考前后的那些日子,我们总是在一起,致使有些人说我俩关系暧昧。
她在我的同学录中这样写道:
“我说过你的同学录我一定会以而又认真的态度去写的。
从何说起呢?有太多的话想说,昨天(五月七日),我还和姐姐说起你呢。她不太相信有你这种性情的人。无私、坦诚,这是你最大的特点。(我认为你的性格十分像《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女主角芬妮,这种想法我一直没敢和你说,怕你会误解把你当作女生,但芬妮的性情是如此美好,我认为你十分符合。
我觉得我生活在热闹的孤独中,因为每天周围总是有很多朋友,但我却无法把我想表达的倾诉出来,好似逢场作戏,内心免不了孤独,但和你聊天,让我感到轻松,让我不必敷衍,不必强迫自己刻意装出一脸有兴致的表情。所以对于像你这样诚恳、平静、意趣相投的朋友,我格外珍惜。
刚上高二时,你坐在我旁边一组。刚坐下你就开始背单词,那种安静的感觉让我极度羡慕马微,她可以有这么好的同桌。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因为有了个讨厌的同桌,才换来了一个可爱的同桌。那天早上一来,我看见你安静地坐在那,我真的高兴极了。一年的同桌让我发现了你的很多特点。对于我来说,你很会照顾人,帮助别人,迁就别人。当你和我认为无聊的人在一起时,你也能愉快地和她聊到一起(那个人你猜一猜),不知道那是否是迁就,还是你发自内心地乐意与之闲谈。总之,这点是我望尘莫及的。
你是我最好的聊天者,也是最好的倾诉者,我愿意把我对书籍和音乐的感想和看法说出来和你谈论。我不认为咱班会找出另一个人可以发表更高明的想法。我喜爱我的朋友高雅的情趣,理性的思想,我虽知道瞧不起人是非产可耻的行为,但我却没有办法做到对他们推心置腹,他们做不到,我也不想他们做到,所以不愿去毕业聚餐。对我来说无意义的事,我已不愿再敷衍。我不愿再用棍子支撑我的心,那样会太累。你会喜欢那种吵人的热闹吗?
你不会被时间改变的,不会被身边的人改变的,对不对?我希望无论何时,我见到的都是原本的你,但我同时祝愿你会更活泼一些,这样对你更好。我十分珍惜这份友谊,愿你同我一样。
千言万语都汇聚在此,再次诚挚祝你永远幸福!”
她可能太主观了,我根本比不上她心目中的我。她总是谈起她对一个人是多么喜欢,后来我才从她那儿知道,那个人在她心里没有我的地位高。她和我提起他,只是要告诉我她多么珍惜我们的友谊。
高考后,我们一直联系。我们傍晚出去慢跑,然后散步,谈今日的新发现。她的情趣层次实在太高,我只是一个倾听者,而她也很喜欢我这样。
离开他,我开始喜欢她了,但又觉得配不上她。要知道,他,曾是我的梦;她,又曾是他的梦。我和她的距离就是这梦中梦般的缥缈,然而事实上,我们之间不存在距离。
我怕和她爱上,那我们的友谊就会遭到破坏,除非这是一生中惟一的爱。但是,不管你是否相信,有一点都是事实,那就是:男女之间不会一直存在纯粹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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